古建筑二级资质要什么
需要企业资产达到要求,企业主要人员达到数量与质量,企业工程的业绩必须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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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且人员齐全。
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扩展资料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对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都有一定要求。其中企业主要人员包括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工程序列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
古建筑二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文物勘察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文物勘察需要的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文物局颁发的施工资质跟住建厅的施工资质有什么区别
文物局颁发文物古建测绘资质的古建筑资质属于专业分包工程资质文物古建测绘资质,而住建厅颁发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是综合资质,一般项目上专业承包要服从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属于上一级单位。
园林古建筑设计和施工资质是如何定的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二、 标 准
(一)甲级
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关于古建筑施工资质和文物保护施工资质的提问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
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1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