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出生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1、由婴儿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呢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所需要的证件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6、父母双方民族不同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笑液 

7、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证明一般指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饥陪国家卫生健康碰肢物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