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申请与受理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具体需要证件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各个地方会有所差异,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办理出生证明要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法律规定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为助产机构内出生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的新生儿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见附件4);
新生儿母亲死亡、失踪、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文件;失踪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提交法院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生效判决文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应提交新生儿母亲近亲属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有关身份关系等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新生儿母亲有上列情形且未婚,新生儿父亲为新生儿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新生儿父亲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与新生儿的亲子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新生儿已出院的,还应提交新生儿足纹比对一致的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死亡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失踪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不提交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新生儿母亲死亡、失踪、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近亲属或监护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不提交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的,由新生儿父亲向签发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1]
(四)委托他人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原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助产技术服务资质被取消的,还应提交原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住院分娩证明。
(六)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新生儿母亲尚未出院的,应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
2.新生儿母亲已经出院的,应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及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母亲指纹比对一致的鉴定结论或新生儿足纹比对一致和亲子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
因新生儿母亲死亡、失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提交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的,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提交书面声明,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七)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与产妇住院分娩病历中登记的丈夫信息不一致的,还应提交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与住院分娩产妇病历丈夫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并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出生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呢
孩子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具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其他情形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
测绘资质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测绘资质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测绘资质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
2.测绘资质申请
3.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4.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