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质
集团主要经营范围和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级);铁道行业甲(Ⅱ)级设计资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铁道行业(隧道)专业甲级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测绘资质甲级;工程咨询甲级(铁路隧道、公路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公用工程(桥梁、隧道)、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工程咨询乙级(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甲级:铁路、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水文地质;工程咨询丙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集团主要经营范围和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级);铁道行业甲(Ⅱ)级设计资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铁道行业(隧道)专业甲级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测绘资质甲级;工程咨询甲级(铁路隧道、公路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公用工程(桥梁、隧道)、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工程咨询乙级(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甲级:铁路、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水文地质;工程咨询丙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工程设计乙级(公路行业、人防、建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测绘资质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甲级、工程咨询甲级;集团公司及主业子公司均通过了GB/T1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市政轨道交通、公路、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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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测绘管理条例(2014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人防测绘资质管理了加强测绘管理人防测绘资质管理,规范测绘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测绘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测绘活动包括人防测绘资质管理:
(一)大地测量、卫星测量、重力测量、界线测量、工程测量、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下管线测绘、航道滩涂测绘、摄影与遥感测绘、数字化测绘等;
(二)建立和更新地理信息系统;
(三)编制地下综合管线图、各种地图,提供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服务;
(四)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
(五)设置、使用和维护测量标志;
(六)其他有关人防测绘资质管理的测绘活动。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区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测绘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负责其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规划、城乡建设、交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测绘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协调,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鼓励应用高新技术,使用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测绘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第五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以及其它公益性测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六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测绘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 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测绘主管部门编制本行业的行业测绘规划,行业测绘规划应当与基础测绘规划相衔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专业测绘,应当利用基础测绘成果。第八条 市、旗县区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自治区测绘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以下规定进行更新维护:
(一)全市统一布设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五至十年更新一次;
(二)一比五百比例尺地形图应当按照动态更新的原则及时补充现势资料,做到适时动态更新,每三年全面更新一次;一比一千比例尺地形图每五年全面更新一次;其它比例尺地形图根据需要适时补充现势资料,确定合理更新周期;
(三)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动态更新的原则及时补充现势资料;
(四)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主管部门的意见,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测绘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提供测绘成果。未经测绘主管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项目单位不得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和用于测绘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分发的统筹协调,做好基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基础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测绘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工作。第三章 测绘市场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执业资格,测绘人员应当持有国家统一制作的测绘作业证件。第十三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测绘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或者经依法批准的地方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敬请专业人士解答 请问建筑工程的手续步骤 什么土地 规划 立项 环评 招投标 备案 施工图审查什么的
建筑工程前期手续一览(参考)
一、 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1、 建设单位《关于××办公楼规划用地申请》
2、 规划局《关于下达××办公楼建筑设计条件通知》
3、 检测中心《静载荷试验检测报告》
4、 地质《地质勘察报告》
5、 检测中心《桩基静力载荷试验检测报告》
6、 地质《建筑勘察场地的剪切波速试验》
7、 规划局《关于对××办公楼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核意见》
8、 规划局《关于对××办公楼建筑设计的规划审核意见》
9、 建设单位申请登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申请登记)
提供资料:
1、土地证;2、拍卖确认书;3、土地面积;4、建筑面积
二、计划审批(发改委)
1、《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计划审批表》空表从发改委拿
2、《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计划审批表》去规划局盖章
3、《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计划审批表》去银行盖章
4、《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计划审批表》去发改委盖章
三、建设有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方案(平、立面)
3、规划局:《规划用地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找宏图测绘规划设计所(找地定桩)
(1件2594元----1:1000为0.093元/㎡;1:500为0.23元/㎡
4、规划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用地批准书
1、用地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计划审批表
4、用地科去现场测绘
5、交测绘费1:1000 0.28元/㎡
6、评估费:一级110元/㎡ 二级50元/㎡ 三级35元/㎡
7、土地费
8、交契税,土地费*3%—5%
五、办理土地证
1、用地批准书
2、出让合同
3、出让金缴付凭证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6、契税缴付凭证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土地批准书
3、土地使用证及有地界线图
4、发改委批文
5、建设工程报建单
6、建筑施工图
7、立面效果图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土地、人防、消防、教育、配套)
9、拆迁合格证
七、工程报建(行政服务大厅)建委拿报建申请表
1、施工图三套(结、建)
2、计划立项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补充规定书
5、建设用地批批准书
6、勘察设计合同2份
7、设计费收据
8、计算书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环保、消防、人防、教育、小区建设、土地、城建档案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1、 人防
2、 消防
《建筑工程消防选址申报表》
《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委托书》身份证 单位代码证书
《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规划许可证》
《发改委批书》
全套蓝图(结构图外)装标准图盒内送审
《防火审核申报表》
3、 环保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城市配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施工一层平面图
5、 教育附加税
九、设计文件审查
1、施工图三套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勘察合同
6、设计合同
7、设计费用收据
8、静载
十、有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1、《有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建委盖章的空表
2、去监理公司签字盖章
3、建设章位盖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
4、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5、去检测中心备案盖章(一张照片)有备案号
6、去建委领取见证卡(一张照片)
十一、施工招标资格审查与备案
1、 发改委批文
2、 建设工程用地及规划许可证
3、 报建申请书
4、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及代理合同
5、 施工图设计文批准书
投标人
委托人证书、身份证书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五大员(刮卡)
投标资格复审表
招标文件(造价公司做)招标办发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盖章、单位和法人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条件确认单
十二、施工招标监督备案
1、 招标文件
2、 定标报告
3、 中标通知书
十三、项目班子证书押证
十四、劳务用工
1、 中标通知书
2、 交费 0.45元/㎡
3、 劳动力市场
十五、劳保费
1、 中标通知书
2、 交费 中标价的3.5%
或建筑面积*(框架1200元)* 3.5%
十六、农民工资金保证金
中标价的3%、甲、乙方各1.5%
十七、施工单位外地进
1、 资质证书
2、 营业执照
3、 组织代码
4、 外埠进**介绍信
房屋建设工程中专项验收包括什么?
房屋建设工程中专项验收包括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如有,大多为异地人防),规划验收,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等。
房屋验收由参建主体(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验收程序人防测绘资质管理的合法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消防、建筑节能、规划、气象、环保等应进行专项验收。然后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验收单位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述参加验收单位,最后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验收报告。
拓展资料
一、规划验收
1、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人防测绘资质管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二、电梯验收
1、验收条件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2、 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消防验收
1、验收条件
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人防测绘资质管理;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认可文件。
五、人防验收
1、验收条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灯具、人防门安装,并自检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设备 ' 不具备条件,可出具缓建证明及暂不安装证明。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监督,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六、室内环境验收
1、验收条件
1)室内装饰完成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并签定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七、规划验线
1、验收条件
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八、建筑节能验收
1、验收条件
1)承包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3)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验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提前3天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场监督。
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B.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C.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D.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复印件。
九、无障碍设施验收
1、 验收条件
完成设计图纸无障碍设施内容,并自检合格。
2、验收程序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供电验收
1、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电企业审核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电用电合同》。
十一、燃气验收
1、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气用气合同》。
十二、供水验收
1、 验收条件
经批准的中水设施已联合调试、运转正常,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完成,并已冲洗和消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水样检测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签定《供水用水合同》。
十三、防雷验收
1、验收条件
接地、屋面、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2、验收程序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B.《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C.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D.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 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F.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许可机构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十四、工程档案预验收
1、 验收条件
承包单位已完成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含竣工图)准确、完整。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按照归档分工分别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其中:竣工图由总包单位绘制,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
2)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资料,形成初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