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规划中的细分地块编码是如何确定的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4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代码》的通知

(91)建标字第642号

根据建设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6—91,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9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统一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使城市用地分类统计工作和检索工作计算机化,并使全国城市用地数据资源共享,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城市用地计算机统计工作。

第1.0.3条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编码方法

第2.0.1条 本标准采用层次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代表城市用地的大、中、小类。大类用前两位代码代表;中类、小类分别用第三位和第四位代码代表。其代码结构必须符合图2.0.1的规定:

第一层代码(大类)

第二层代码(中类)

第三层代码(小类)

图2.0.1代码结构

第2.0.2条 中类之下如果不再分小类,则该中类的小类代码必须用“0”表示。

第2.0.3条 中类、小类中的“其它”类,必须用代码“9”表示。

第三章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第3.0.1条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的规定。

第3.0.2条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必须符合表3.0.2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表 表 3.0.2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10

居住用地

101

1011

1012

1013

10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102

1021

1022

1023

10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103

1031

1032

1033

1034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104

1041

1042

1043

1044 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20

公共设施用地

201

2011

2012 行政办公用地

市属办公用地

非市属办公用地

20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贸易咨询用地

服务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市场用地

203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文化娱乐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图书展览用地

影剧院用地

游乐用地

204

2041

2042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205

2051

2052

2053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体疗养用地

206

2061

2062

2063

2064

2065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高等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特殊学校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207 2070 文物古迹用地

209 2090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续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30

工业用地

301 3010 一类工业用地

302 3020 二类工业用地

303 3030 三类工业用地

40

仓储用地

401 4010 普通仓库用地

402 4020 危险品仓库用地

403 4030 堆场用地

50

对外交通用地

501 5010 铁路用地

502

5021

5022

5023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503 5030 管道运输用地

504

5041

5042 港口用地

海港用地

河港用地

505 5050 机场用地

52

道路广场用地

521

5211

5212

5213

5219 道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支路用地

其它道路用地

522

5221

5222 广场用地

交通广场用地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523

5231

5232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54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541

5411

5412

5413

5414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524

5421

5422

5429 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交通用地

货运交通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543 5430 邮电设施用地

544

5441

5442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545 5450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546 5460 殡葬设施用地

549 5490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续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60 绿地

601

6011

6012 公共绿地

公园

街头绿地

602

6021

6022 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

70

特殊用地

701 7010 军事用地

702 7020 外事用地

7030 7030 保安用地

80

水域和其它用地

801 8010 水域

802

8021

8022

8029 耕地

菜地

灌溉水田

其它耕地

803 8030 园地

804 8040 林地

805 8050 牧草地

806

061

8062

8063

8069 村镇建设用地

村镇居住用地

村镇企业用地

村镇公路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807 8070 弃置地

808 8080 露天矿用地

附录一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和代号对照表 类别名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代码 代号 代码 代号 代码 代号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10

R

101

102

103

104

R1

R2

R3

R4

1011

1012

1013

1014

1021

1022

1023

1024

1031

1032

1033

1034

1041

1042

1043

1043

R11

R12

R13

R14

R21

R22

R23

R24

R31

R32

R33

R34

R41

R42

R43

R44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市属办公用地

非市属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贸易咨询用地

服务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市场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图书展览用地

影剧院用地

游乐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休疗养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高等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特殊学校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20

C

201

202

203

C1

C2

C3

2011

201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2041

2042

2051

2052

2053

2061

2062

2063

2064

2065

C11

C12

C21

C22

C23

C24

C25

C26

C31

C32

C33

C34

C35

C36

C41

C42

C51

C52

C53

C61

C62

C63

C64

C65

续表 类别名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代码 代号 代码 代号 代码 代号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30

M

301

302

303

M1

M2

M3

仓储用地

普通仓库用地

危险品仓库用地

堆场用地 40

W

401

402

403

W1

W2

W3

对外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港口用地

海港用地

河港用地

机场用地 50

T

501

502

503

504

505

T1

T2

T3

T4

T5

5021

5022

5023

5041

5042

T21

T22

T23

T41

T42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支路用地

其它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交通广场用地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52

S

521

522

523

S1

S2

S3

5211

5212

5213

5219

5221

5222

5231

5232

S11

S12

S13

S19

S21

S22

S31

S32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就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交通用地

货运交通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邮电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殡葬设施用地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54

U

541

542

543

544

545

546

549

U1

U2

U3

U4

U5

U6

U9

5411

5412

5413

5414

5421

5422

5429

5441

5442

U11

U12

U13

U14

U21

U22

U29

U41

U42

续表 类别名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代码 代号 代码 代号 代码 代号

绿地

公共绿地

公园

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 60

G

601

602

G1

G2

6011

6012

6021

6022

G11

G12

G21

G22

特殊用地

军事用地

外事用地

保安用地 70

D

701

702

703

D1

D2

D3

水域和其它用地

不域

耕地

菜地

灌溉水田

其它耕用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村镇建设用地

村镇居住用地

村镇企业用地

村镇公路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弃置地

露天矿用地 80

E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E1

E2

E3

E4

E5

E6

E7

E8

8021

8022

8029

8061

8062

8063

8069

E21

E22

E29

E61

E62

E63

E69

附录二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贾海樾、罗希、唐菁、梁燕珍

如何看一张城市规划图?

城市规划图是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主要成果之一。规划图所显示的区域面积很大,常用小比例绘制,而上述的各项规划意图、城市布局及指导思想又必须准确、直观、形象、简练地表达在图纸上。所以,在编制城市规划图时,要把规划内容包括的各种项目(如工业、仓库、居住、绿化等用地、道路、广场、车站、港口等位置,以及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工程管线)用最简单、最明显的符号或不同的颜色表达在图纸上,采用的符号和颜色就叫做规划图例。图例的作用不但是绘图的基本依据,而且是帮助阅读和使用图纸的工具,在图纸上起着语言和文字的作用。每一图例都赋有特定的表达内容。

正确地选择和使用规划图例,可使规划图能够更准确、清晰、全面地提示和描述某一特定条件下城市建设的面貌和远、近期发展的规划设想。 2.图例分类

图例分为用地图例和工程设施图例。

1)用地图例(1)按照城市建设现状和将来建设意图可分为现状图例和规划图例

(2)按照表示的方法和绘制特点可分为单色图例和彩色图例。单色图例即运用符号和线条的粗细、虚实、黑白、疏密的不同变化构成图例;彩色图例即运用各种颜色的深浅、浓淡绘出由不同色块、宽窄线条和彩色符号构成的图例,彩色用地图例一般采用的颜色是:

①熟褐色表示工业用地及工厂;

②紫色表示仓库用地;

③红色表示公共建筑物;(党政机关、大中专学校可注上文字)

④白色表示道路广场;

⑤蓝色表示河、湖、水面;

⑥褐色表示铁路、铁路站场;

⑦灰色表示飞机场、停车场等交通运输设施用地;

⑧绿色表示各种绿带、果园、苗圃、农田、菜地和牧场。

2)工程设施图例

工程设施图例也分为单色图例和彩色图例。

(1)单色工程设施图例包括用地分析图例、工程设施及其构筑物图例和各类工程管线图例等,主要供绘制城市用地分析图及有关工程设施规划图使用;

(2)彩色工程设施图例习惯用色:黑色表示道路、铁路、桥梁、涵洞;蓝色表示水塔、水闸、泵站等;蓝色表示给水管线;绿色表示雨水管线;褐石色表示污水管线;红色表示电力电信管线;黑色、灰色、黄色表示工业管线。

上述各种彩色图例在实际绘图中可不必强求与参考图例上的色彩及浓淡完全一致,应视其内容、表现的重点和整体构图的色调来决定,如公共建筑用红色来表示,它可以是枣红、朱红、粉红等,只要属于红色系列即可。每张图使用的图例多少不限。为便于识读,一般应在总图的左下角或其他位置标示出本图使用的各种图例。

用计算机绘制规划图,其色彩图例的颜色,待新标准颁布后执行。

单色图例和彩色图例的各项是一一对应的,在适用范围、表达方法上完全相同,只是颜色不同。 二、其他 1)图名 图名即图纸的名称(大标题)。 在规划图上没有标题栏、会签栏等。图名一般横写在图纸的上方或其他适宜的位置。通常采用仿宋体字、黑体字或隶书书写。字体较大,一般大于14号字,大小要与图幅幅面协调。颜色一般与图纸边框用色相同,参见本节所附各规划图。

2)图笺 标明图纸编绘的单位和时间,一般放在图纸的右下角。 3)风向玫瑰图 表示该城市主导风向和风向频率等,一般应放在图纸的右上角。 4)比例尺和比例 规划图上一般应画比例尺,并注上比例数字。一般放在右上角风向玫瑰图下边,也可放在图幅内的其他位置。 5)规划年度 说明实施规划期限,一般在规划总图和近期建设图上标注,如1995~20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怎么查询

1、登陆当地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城乡规划编制图怎么看编号,以武汉市为例,如图:

2、在官网首页下,找到“网上办事”一项,点击,如图:

3、在页面中,找到位于中间位置城乡规划编制图怎么看编号的“结果公告”,点击,如图:

4、在出现的页面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点击,如图:

5、在出现的页面中,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输进搜索框即可出现结果,如图:

什么是规划条件编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代表属地项目序列号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

是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约定条件,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和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的依据。应先办理选址,再由规划建设部门出具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交通、规划、用地、村建、环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施工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怎么看懂城市规划用地图纸上控规条件

2-13是指地块编号,r21指用地性质,属于居住用地第二大类第一小类。63528指总用地面积,那个5万多的是净用地面积,2.0指容积率,26建筑密度,80指建筑高度,35指绿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