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 有什么区别?学的有什么不同
一: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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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原专业名称: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是以人口、资源、环境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应用、管理为内容的基础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专业。它涉及地理科学、人文科学、城乡建设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内容。
二: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乡道路交通规划、城乡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乡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乡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三:区别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学科是理学,门类:地理科学类,学制:四年,学位:理学学士。
城乡规划:授予学位是工学学士,修学年限为四年或五年。
四:学习
城乡规划:
主要学习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等。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主要学习自然地理学,地图学与现代测量、高等数学、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管理学、区域分析与规划,城市规划原理,GIS原理与应用,遥感导论、遥感图像处理与专题地图编制、土地估价,土地利用规划学,乡村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经济地理学,环境演变与全球变化,房地产经营与开发,人居环境,能源地理学,城镇体系规划,规划科学思想史。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文化地理学,城市地理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土地整治设计,科技论文写作,人口地理学,区域经济学,旅游地理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地理科学类)介绍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070503)专业建于2004年,原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013年改为现名。本专业面向人文地理学学科发展前沿,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迫切需要,面向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依托地理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以人文地理学和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门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处理、解决城市与区域发展中的问题,以适应人文地理学科所面向的区域发展、国土空间、产业布局、经济调控、城市管理和文化建设所面对的不同空间尺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多规合一”等实际需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接受严格科学思维的训练和良好的专业技能训练,立足于城市和区域发展,宏观和中观国土空间规划,从事城乡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教学、开发或应用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
地理科学导论、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遥感概论、现代测量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生态学、自然资源学、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题地图编制、遥感地学分析、计量地理学、规划CAD、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GIS软件与应用、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经济地理学、产业地理学、旅游地理学、景观规划与设计、交通地理与规划、乡村地理与村镇规划、城市大数据分析、城市化与智慧城市、现代城市治理、城市遗产保护与利用等。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相关的主要课程均分别设置了实验实践课程,此外,还有地理野外综合实习、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就业情况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城市综合咨询、房地产开发、城市信息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就业。近年来毕业生在上海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事务中心、戴德梁行、智纲智库(王志刚工作室)、保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复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南京亚太嘉园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思纳史密斯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浙江省旅游集团、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等单位就业,得到业界的好评。本专业也有较多毕业生通过研究生考试后进入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深造或出国攻读学位。
啥叫人文地理和城乡规划
1、人文地理,是探讨各种人文现象的地理分布、扩散和变化,以及人类社会活动的地域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是地理学的两个主要分支学科之一。“人文”二字与自然地理学的“自然”二字相对应,泛指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现象。人文地理学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人文地理学包括社会文化地理学、政治地理学、经济地理学等,狭义的人文地理学则指社会文化地理学。
2、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